設計部之間的鬥爭 Part7

公司裡有個台灣公司沒有的職稱

就是合夥人

通常都是被老闆看見

或是有重大貢獻者

才會有這個頭銜

分別為助理合夥人/高級助理合夥人/合夥人/資深合夥人

這些並不會因為職位受到影響

公司有會計助理就是助理合夥人

所以這個也是人人平等的

有這樣的頭銜有什麼用呢

當然有用

公司基本的三節為半個月 半個月 2個月起跳

如果你有個助理合夥人得頭銜

三節就會變成基本1個月 1個月 4個月起跳

也等於變相把認真做事的人留在公司

公司的薪水 獎金

老闆給的都很大方

這些做事的人當然做的越賣力

而做事的人最討厭的

就是混水摸魚的人

常常會有新人做了3個月或是半年就離職的

因為受不了這種高壓的工作型態

IT經理:

你如果在這裡做不到一年

是沒有人會記得你的

所以在這裡身為一個主管

也沒有很好做

如果你找進來的下屬

比你還要會做事

主管很有可能回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

被下屬取代

重點不是你要不要

是公司覺得

他比你更適合主管的位置

所以我主管把我推去死得同時

也同時讓上頭知道這幾個案子

都是我負責的

原本我沒進去聽那個檢討會議

主管大可把功勞都攬在自己身上

而好死不死我在現場

總經理馬上就知道

這幾個案子都是我處理的

設計部的頭順理成章的把功勞給我

順便殺主管自以為是的威風

只是這種平衡

終究還是被人打破

這個人就是離職三個月後回鍋的"工務主任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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